轉發(f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本年度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有關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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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f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本年度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為做好2014年度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工作,,確保新政策落實到位,,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本年度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有關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4〕84號),各高校要按照《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教育廳 江蘇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關于轉發(fā)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的通知》(蘇財教〔2013〕236號),、《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財教〔2014〕180號)規(guī)定,,認真做好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各項工作?,F將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1、資助標準調整,。2014年秋學期起,,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的標準,調整為全日制本??茖W生申請金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學費標準低于8000元的,按實際收費標準申請,;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金額最高不超過12000元,,學費標準低于12000元的,按實際收費標準申請,。凡是在2014年7月1日以后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及服義務兵役退役復學的學生,,從本學期起,按照新標準執(zhí)行,。補報往年的學生,,按舊標準執(zhí)行。 2,、材料上報截止時間,。請各高校于11月20日前將本年度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的經費使用等情況錄入“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tǒng)”,并報送當年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政策執(zhí)行報告(加蓋校章),,報告附《地方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情況報表》(資助部門章),、《2014年江蘇省普通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明細表》、《2014年江蘇省普通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復學學費資助明細表》,。逾期未報轉入下一年度執(zhí)行,。聯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號,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郵編:210024,;聯系人:徐嘉;聯系電話:025-83335160,。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本年度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有關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4〕84號) 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4年9月4日 抄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財政廳教科文處,、省教育廳財務處,高校學生處,。 |